卞說卞聊,老鬼來了!這兩天,有一條消息一直讓我很擔憂,什麼消息呢?現在搞價格改革,把小區物業收費和小區停車費給放開了,物價局不管了,雙方自己去決定這個價格。
  倒也不是完全不管,只管兩條,一個就是明碼標價,小區的收費標準一定要明碼標價,公示出來, 這個是為了讓大家伙可以做比較,另外一個就是,防止幾個小區串通起來聯合搞壟斷、搞漲價,這樣的話是要管理的。
  但是除此之外就不管了,只要雙方同意,你哪怕定一個平米500塊錢,那你們雙方認可也都沒問題,這樣一來我覺得,物業和業主產生矛盾的可能性更深了。因為我們知道,這物業和業主之間,最主要的矛盾也就是在收費這方面,你就拿這物業收費來說,沒有哪一個物業公司會說我定的收費標準是比較高的,或者是正合適的,我覺得這樣收費我就夠了,不會再增加、再提高了,從他的角度來看總是這收費標準越高越好,收費收得越多越好。從業主的角度來看呢,除非你有特別充足的理由,說得我們大家心服口服,否則這價格越少越低越好。這樣一來,這雙方之間的矛盾,似乎就不可調和了。
  再說這小區停車收費,幾乎是所有的小區,甭管是老小區、新小區,它需要停車的數量和它能夠提供的車位永遠是不平衡的,肯定是遠遠地供少於求。那這樣一來的話,這物業小區它一直處在一個強勢地位啊,你這些車在外邊根本就沒地方停,或者是你停在小區外邊收費肯定要高,你肯定要停到小區裡邊來,這樣的話我就可以把價格隨意地來定。我記得在我們老家的一個小區曾經出現過一個極端的例子,由於物業公司收物業費比較困難,後來索性就不收費了,直接就把自己小區裡邊那個停車位放開,讓小區外邊的車都停進來,甭管是哪兒的車只要給錢他都讓停,結果他收停車費都遠遠超過了物業費。你看看這個秩序!
  也許有人看到這兒會說,哎,這有什麼麻煩的呢?你業主對物業公司不滿意,就把他炒掉不就行了嗎?是啊,從程序上來講確實可以這麼做,可是我們在實際生活當中再想想,這業主真要把物業公司給炒掉是那麼容易的嗎?
  我覺得這個時候就需要有個第三方站出來,協調、調處這些矛盾,這第三方是誰呢?我個人認為,最合適的應該還是街道辦,居委會它畢竟是咱們居民的、群眾的自治組織,它沒有行政權力,它起到的影響力可能不會很大。而街道辦作為地方政府最基層的一級組織,它就可以在其中起到很重要的作用。我們現在最擔心的是什麼啊,就是街道辦會以這樣的理由來說,哎,現在我們把價格杠桿放開了,你們雙方可以互相調節啊。價格杠桿是放開了,但是還有一個情感的杠桿呢?還有一個責任的杠桿呢?這個可就不能放開了,這個必須牢牢地攥在街道辦的手裡!
  正所謂:價格放開需監管,物業調和要杠桿,放手不是全撒手,街辦還得接著辦!  (原標題:價格改革不等於“就此放手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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