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起
煤炭原油天然氣
停徵價格調節基金
新華社北京10月11日電(記者韓潔、高立)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11日對外發佈消息,自2014年12月1日起,將在全國範圍統一將煤炭、原油、天然氣礦產資源補償費費率降為零,並停止征收煤炭、原油、天然氣價格調節基金。
根據兩部門聯合下發的《關於全面清理涉及煤炭原油天然氣收費基金有關問題的通知》,12月1日起一併取消的收費還包括山西省的煤炭可持續發展基金、青海省的原生礦產品生態補償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的煤炭資源地方經濟發展費。
分析人士指出,此次國家全面清理並取消部分涉及煤炭、原油、天然氣的收費基金,旨在為12月1日將實行的煤炭資源稅改革鋪路,通過清費立稅,確保改革不增加煤炭企業總體負擔。
(原標題:煤炭原油天然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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