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中的任何人都有責任去阻止負能量的傳播。對於我們拿不准的消息,不熟悉的領域,審慎轉發、善意評論,這不僅是對自己負責的態度,更是對他人負責的應有道義
  □舒銳
  近日,一則消息在微信朋友圈和微博被瘋狂轉發。該帖稱北醫三院婦產科執業醫師李芊在火車上救助急產孕婦,但孩子因羊水吸入性肺炎,李芊被患者家屬訴至雨花台法院,最終被南京兩級法院認定非法行醫,判決賠償1.4萬餘元。對此,北醫三院出面闢謠表示“查無此人”,而南京兩級法院也公開發表聲明未受理所稱訴訟。
  一位助人為樂的白衣天使遭到家屬以怨報德,還遭遇不公正的法律評價。一句“是醫生的必須轉!”極具煽動性,一句“以後在街上看到病人要死了,你千萬不要人道主義地去救他們,會惹禍的”更是激起同情與罵聲一片。
  事實上,如果拋開感性的矇蔽,帶著一絲專業理性去打量通篇文章,這條消息可謂漏洞百出。首先,國家對醫生見義勇為有著特殊保護。根據規定,醫師註冊後對病人實施緊急醫療救護的不屬於超範圍執業。其次,即使真是被認定非法行醫,也應當是刑事案件,並不是普通民事案件。而非法行醫罪只針對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人擅自從事醫療活動,情節嚴重的行為,“李芊”醫生不可能構成此罪,只會構成醫療事故罪。
  再者,即使是民事案件,也應屬“李芊”所在地或者侵權行為地法院管轄,患者就醫地所在法院一般並無管轄權,更不會出現所謂“辯護律師”。此外,在雙方當事人都能夠聯繫上的情況下,法院在審判後將對案件公開宣判並向當事人送達判決書,不可能出現文章說的“二審公告”宣判。最後,法院作出二審判決後,絕對不可能出現文章所稱的“行政覆議程序”。
  所幸兩家單位都及時作出回應,讓這條謠言失去再度傳播的根基。可實際上,這條充斥負能量的謠言已經使一部分人對法律制度和司法運行狀況產生了不信任,更使得他們離見義勇為越來越遠。在公眾閱讀方式越趨碎片化的語境下,闢謠往往是不可完成的任務,造成的危害難以完全得到彌補。至少我們很難保證所有看過並輕信謠言的人還能夠看到並相信闢謠信息。
  其實,去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對網絡空間作出了符合公眾普遍認知的合理解釋,將之明確認定為公共場所。可見,無論謠言始作俑者初衷如何,但其行為或將構成“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行為,並涉嫌尋恤滋事罪。
  而對於普通轉載者的我們,也許不是每個人都有足夠的相關知識去作出更為理性的判斷與選擇,也許並不是每個人都需為此承擔法律責任。可是,我們中的任何人都有責任去阻止負能量的傳播,謠言不僅止於智者,更應止於你我的謹慎與善意。對於我們拿不准的消息,不熟悉的領域,審慎轉發、善意評論,這不僅是對自己負責的態度,更是對他人負責的應有道義。
  (原標題:審慎轉帖,是你我應有道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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